各市护理学会、省直(管)有关单位:
现将省科协《关于开展2021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辽科协发〔2021〕2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市护理学会、各省级医疗机构积极组织护理相关人员进行申报(具体申报条件详见附件)。
一、成果类别
本评选面向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农业科学、医药科学等自然科学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作出重要科学发现,能够开拓和引领学科发展,推动科学前沿取得突破的学术成果。成果必须是完成人在某一学科领域长期从事科学研究的相关论文、专著和成果应用实践等一系列成果中的代表性作品,能够综合反映该系列成果的学术价值、贡献、影响以及成果完成人的科技创新能力。代表性作品的表现形式为学术论文、著作等。
二、申报程序
(一)各市护理学会、各省级医疗机构根据附件中的申报条件,自愿申报,择优推荐1项成果报送至辽宁省护理学会。
(二)申报人将纸质版申报书与其他证明材料一并装订成册(此项非常重要)→将纸质版申报材料册和电子版申报书报送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及申报成果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报送至省护理学会。
(三)省护理学会对征集成果进行形式审查,成立评审专家委员会对形式审查合格的成果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省护理学会将按照规定日期将初评意见和推荐成果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上报评委会。
三、上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版申报书(word格式)和纸质版申报材料1份。论文类成果须提供出版期刊封面、目录页、版权页、正文实名页复印件,著作类成果须提供著作原件1部。必须同时提交能够支撑该代表性成果的相关论文、专著和成果应用实践性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申报材料必须装订成册。
(二)提交的所有纸质版申报材料要用 A4纸双面打印,申报书印章齐全,主要附件附在申报书后方可生效。所有报送的纸质版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四、截止日期
请各有关单位于12月3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省护理学会邮箱;纸质版邮寄至省护理学会,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芸
联系电话:024-23391026
电子邮箱:lnshlxh@sina.cn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42号4号楼205房间
辽宁省护理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