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护理学会、省直(管)有关单位: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第十二届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辽科协发〔2020〕10号)。我会作为推荐单位可推荐候选人2名。现将通知转发给大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一、报送材料
1.纸质版《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一式两份,电子版两份(word版和PDF版各一份)。推荐表是评审的重要依据,须严格按“填表须知”填写。
2.被推荐人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PDF版(做成一个文件,不大于10M)一份。证明材料主要包括科技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经济效益财务证明、重要论文(不超过5篇)、著作的封面及版权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要求装订成册,并在《目录》上盖单位公章。大专院校候选人须盖院校公章,经济效益证明须盖相关单位的财务公章。
二、推荐名额
每个单位限报1名候选人,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办法》所规定的条件,经民主协商推荐。
三、截止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0年6月19日前将候选人推荐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省护理学会邮箱,纸质版邮寄至省护理学会,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芸
联系电话:024-23391026
邮箱:lnshlxh@sina.cn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42号
附件:《关于开展第十二届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工作 的通知》
辽宁省护理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