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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护理学会率先在沈阳开展医疗护理员规范化培训项目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24-04-30 08:32:20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49号)和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印发辽宁省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辽卫办发〔2023〕157号)文件要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精准对接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健康需要,补充护理服务人力资源,扩大社会就业,辽宁省护理学会率先在沈阳开展医疗护理员规范化培训试点工作。
        辽宁省人民医院作为试点基地之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于2024年4月26日举行了首批医疗护理员规范化培训项目开班仪式。医院培训科室护士长、培训教师、臻爱陪护公司50余名医疗护理员参与了开班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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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医院开展医疗护理员规范化培训项目开班仪式
        本期培训班将接收21名学员进行系统的医疗护理员规范化培训。按照《医疗护理员培训大纲(试行)》中“以患者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医疗护理员培训大纲”要求开展培训,学员经过理论培训和实践培训后,考核合格者,可获得由辽宁省护理学会颁发的医疗护理员培训合格证书(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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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医院护理部成员与学员合影留念
        开班仪式上,护理部副主任夏经菊发表讲话,护理部副主任郭玮介绍了医疗护理员实践培训方式、培训内容、考核方式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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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医院护理部副主任夏经菊(主持工作)发表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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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医院护理部副主任郭玮介绍实践培训内容
        下一步,辽宁省护理学会将根据医疗护理员规范化培训试点工作情况,不断优化项目实施方案,继续组织全省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医疗护理员规范化培训项目实践培训基地申报,逐步在全省各地推进建立医疗护理员规范化培训体系,统一培训内容,严把考核关,切实提高医疗护理员从业者能力,为社会输送高质量辅助护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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