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辽宁省专科护理事业发展,加强中医护理专科队伍建设,提升中医护理服务能力,由辽宁省护理学会主办、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承办的第一期中医治疗专科护士培训班定于2023年11月开班,现面向全省招收25名学员进行为期两个月的专科护理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省内各医院,具备护士执业资质,本科及以上学历,护师及以上职称,从事中医护理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的护理骨干。
二、培训方式及时间
理论培训(4周):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22日,线上授课,理论培训后统一进行理论考试。
临床实践(4周):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月19日,培训结束后统一进行操作考核。
三、培训内容
培训重点围绕中医护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科研及新进展,理论授课由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医护人员及部分外请专家进行集中授课。临床实践由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承担。
四、颁发证书
完成全部课程并通过理论考试及操作考核者,将获得由辽宁省护理学会颁发的“中医治疗专科护士培训合格证书”。
五、培训费用
技术培训费(含培训费、实习费、资料费、证书费等)共计4500元/人,餐费自理。实践期间外地学员住宿地点负责推荐,自行联系,费用自理。
推荐住宿地点1:希岸酒店(沈阳火车北站站前广场店):沈阳市皇姑区黑龙江街25号;住宿费用标准:300元/天(含双早),联系电话:18304083850。
推荐住宿地点2:辽宁政协会馆: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73号;住宿费用标准:300元/天(含双早),联系电话:13998878511。
六、报名方式
请参加培训人员于11月15日-11月22日关注“辽宁省护理学会”微信公众号,点击“专项培训”,选择参加培训班,点击“报名”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点击“提交”。显示“报名完成”后,下载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拍照上传,等待审核通知。
待初审、终审通过后,进入学会公众号,选择“专项培训”,点击“已报名”,进入线上报名缴费。培训开具电子发票,完成缴费后,即可填写发票信息(如未当时填写发票,可重新进入窗口填写),省护理学会在10个工作日内将电子发票发送至个人邮箱。请参加培训人员审核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培训费缴纳,否则名额将不予保留。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张苗、王威
电 话:024-82961517、15940041600(张苗)、13500725237(王威)
联系人:辽宁省护理学会 刘俐
电 话:13841444521
辽宁省护理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