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各护理院校:
为有效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中共中央及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精神,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不断提高护理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医教协同背景下的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中青年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激励教师专业成长, 推动护理教师队伍的可持续发展。为了向中华护理学会举办的“第二届全国高等护理院校中青年教师授课比赛”推荐参赛教师,经辽宁省护理学会研究决定,于2020年5月15日举办“辽宁省第二届高等护理院校中青年教师授课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形式
本次比赛采取腾讯会议形式,参赛教师进行线上授课。参赛教师比赛顺序由辽宁省护理学会在赛前一天采用电子抽签系统随机产生,同时将腾讯会议号发送至各参赛单位。 二、比赛内容
本次比赛内容由两部分组成。
(一)自我介绍
参赛选手需录制一个2分钟以内的自我介绍视频,包括年龄、职称、学历、工作年限、工作经历、主讲课程以及其他能展示选手专业特色的内容,要求选手全身出镜,不能涉及单位和个人信息等相关内容。录制的视频存放在文档中,于线上授课比赛前播放。
(二)授课部分
本次比赛以理论授课为主,讲课时间8分钟。授课内容应以本科、专科学历层次教育的护理学教材为蓝本,突出护理本科、专科生实践能力培养的特点。
三、参赛教师条件和数量要求
1.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赛,以同一学校冠名的院校被认定为一个单位,每个单位限报1名教师参赛。
2.参赛教师须来自护理学专业本科院校或高职院校的专任教师、或属于学院(系)教研室成员承担护理学理论课的该校附属医院的临床护理教师,具有教师资格证。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岁),即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评审专家及评分标准
1.评审专家:由报名参赛的辽宁省8所本科护理院校推荐,每所学校推荐1名,推荐专家应为非护理学专业。请推荐单位填将专家推荐表,于5月6日前将电子版单独发送至省护理学会联系人,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后邮寄至省护理学会,逾期不予受理。
2.评价指标:包括教师教态仪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方式、教学效果、课件制作等。
3.评分标准:采用首届全国护理院校临床青年教师讲课比赛评分表(详见附件1)。
五、奖项设置
本科组: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3名。
高职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
六、其他事宜
(一)参加中华护理学会比赛人选
本科组比赛前2名和高职组比赛第1名的教师将代表辽宁省参加中华护理学会2020年第二届全国高等护理院校中青年教师授课比赛。
(二)会议费
每所参赛院校需缴纳会务费500元,用于支付专家评审费、证书费等,付款方式为公对公汇款,请参赛单位于5月11日前缴纳费用。收款单位名称:辽宁省护理学会,收款账号:21001387501052500813,汇款时请备注汇款单位名称。
(三)参赛报名
请参赛教师于2020年5月8日前将授课比赛报名表及参赛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电子版发送至省护理学会邮箱,纸质版加盖公章后邮寄至省护理学会,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人
联系人:辽宁省护理学会 王芸
联系电话:024-23391026,18704096143(微信同号)
邮箱:lnshlxh@sina.cn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42号4号楼205室
附件:1.首届全国护理院校临床青年教师讲课比赛评分表
2.辽宁省高等护理院校中青年教师授课比赛报名表
3.辽宁省高等护理院校中青年教师授课比赛评委专家推荐表
辽宁省护理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