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护理学会、省直有关单位:
会员发展是学会组织建设的重要工作,根据中华护理学会要求和《辽宁省护理学会章程》的规定,从2019年7月开始办理中华护理学会会员、辽宁省护理学会会员注册登记、会费缴纳事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员条件
(一)申请加入中华护理学会会员需拥护《中华护理学会章程》并已取得护士及以上职称的护理专业人员
(二)申请加入辽宁省护理学会会员需拥护《辽宁省护理学会章程》并已取得护士及以上职称的护理专业人员
二、登记手续
(一)申请加入中华护理学会会员须填写中华护理学会会员登记汇总表(附件1)
(二)申请加入辽宁省护理学会会员须填写辽宁省护理学会会员登记汇总表(附件2)
以上由各市护理学会、省直有关单位登记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辽宁省护理学会邮箱。
三、会费标准及收缴方法
(一)中华护理学会会员会费每年30元[护办字(2018)第003号],连续交纳4年。由辽宁省护理学会统一交至中华护理学会,中华护理学会提供注册标识。
(二)辽宁省护理学会会员会费每年5元,本次交纳2019年会员会费,需要各年连续交纳。由各市护理学会、有关单位代收后交至辽宁省护理学会,由辽宁省护理学会提供标识。
四、会费使用
(一)会员参加学术活动优惠部分的补贴
(二)相关材料的印刷
(三)表彰优秀学术活动奖、组织工作奖
(四)必要的工作会议
(五)必要的捐赠
(六)经常务理事会批准的其他项目
五、会员证
(一)中华护理学会会员证3元/个,由中华护理学会颁发。
(二)辽宁省护理学会会员证2元/个,由辽宁省护理学会颁发。
请各市护理学会、省直有关单位认真积极做好工作,在2019年7月31日前将会费统一交至辽宁省护理学会。凡持贴有会费注册标识会员证的会员参加学术活动均享受优惠待遇。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辽宁省护理学会 刘俐、赵瑾
电 话:024-23391026
邮 箱:lnshlxh@sina.cn
附件:1.中华护理学会会员登记汇总表
2.辽宁省护理学会会员登记汇总表
辽宁省护理学会
2019年7月4日
关于发展中华护理学会会员和辽宁省护理学会会员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