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护理学会、省直(管)有关单位: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近日发布《关于开展第十二届辽宁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辽科协发〔2019〕8号)。我会作为推荐单位可以向省科协推荐候选人1-2名。现将我会有关推荐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辽宁青年科技奖评选办法》所规定的条件(详见附件1),认真评选推荐候选人。
(一)“评选条件”中候选人政治思想、学术道德情况,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把关。
(二)对常年工作在基层艰苦环境的科技工作者,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
(三)候选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推荐名额
各市护理学会、省直(管)有关单位限报1名候选人,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辽宁青年科技奖评选办法》所规定的条件,经民主协商推荐,省护理学会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最终推荐1-2名候选人报送至省科协。
三、推荐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辽宁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两份。须加盖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必须是法人单位)和推荐单位公章或专家签名,此申报表可在省科协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www.lnast.net)。
(二)《推荐候选人汇总表》(格式附后)纸质和Excel电子版各一份。
(三)用于媒体宣传的候选人个人证件照一份。图片要求蓝底2寸免冠正面照,未经电脑处理的原始JPG文件。图片不要粘贴在文档中,以姓名直接作为图片的名称即可。
(四)被推荐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五)非涉密证明材料一份。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材料的非涉密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被推荐人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与身份证复印件、非涉密证明材料一并胶装成册并列目录。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主要科技成果目录、科技成果鉴定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经济效益财务证明、重要论文(提供封面、目录页及论文首页复印件,重要论文提供全文复印件)及著作(提供封面及版权页复印件)等。
(七)推荐材料电子版。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要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取消参评资格。《辽宁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和被推荐人主要业绩证明材料须各自做成PDF文件(每个文件控制在10M以内)。
四、截止时间
请各市护理学会、省直(管)有关单位于2019年5月10日前将候选人推荐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省护理学会邮箱,纸质版邮寄至辽宁省护理学会,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人
联系人:张彤 刘俐
邮箱:lnshlxh@sina.cn
联系电话:024-23391026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42号
附件:1.关于印发《辽宁青年科技奖评选办法》的通知
2.《辽宁省科协关于开展第十二届辽宁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护理学会